《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解读

来自: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3-03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3-03-03
来源: 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词: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近日,为提高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水平,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提供非遗展示展演、传习互动的平台,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保护传承非遗文化的氛围,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

一、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市文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文旅局、各级非遗保护中心、非遗保护专家学者、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等意见建议并吸收完善后,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结合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形成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评选与管理办法》分为定义、评审认定程序、权利与义务、其他事项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一、二条,阐述了本办法的制定背景,明确了市级非遗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的定义。

第二部分为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了市级非遗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申请或推荐的条件要求、优先条件和申报、评审认定程序,包括对传承场所、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展示活动等要求。

第三部分为第七条至第八条,规定了市级非遗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的管理,包括示范基地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每年开展评估考核,每三年组织评审认定,取消市级项目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的情况;

第四部分为第九、十条,规定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三、主要特点

《管理办法》前后经历了调研论证、专家评审、法规性审查和反复修改完善等过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遵循法律法规。制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管理架构基本保持一致。在有关条款上严格对照国家、省级管理办法,延用适用本地区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的条款,适度参考其他省市公布的管理办法。

(二)纾解实际问题。近几年,传承示范基地在保护、管理、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形势,市文旅局组织专人带着问题找答案,进行了一系列实地调研和走访交流,并组织高校教授、行业专家、从业人员对调研情况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评审论证,在吸取其他省市的经验基础上,认真研究,力争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解决。如:明确了每三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评审,对评审优秀等次的给予扶持。

(三)具体实施操作性强。明确了传承示范基地评选、认定、管理流程,并对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组织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