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1444 | 分类: | 文化;文物;旅游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05 | ||
标题: | 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政策法规科 |
2022年,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宪法为引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按照《法治襄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襄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襄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认真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政府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责任
1.健全组织机制。切实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工作的规范和运行,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以文化场馆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襄阳都市圈”文化旅游规划编制等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2.强化学法用法。积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共组织集体学法5次。坚持无纸化学法常态化、全覆盖, 2022年继续组织局系统250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确保100%参学参考。
3.明确法治责任。年初,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后印发了《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我局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与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责任考评表,作为全系统年底绩效考核和评定等级的重要内容。
4.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我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进一步发挥制度引导、激励、惩戒、约束等功能,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权力监督
5.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局法律顾问制度等决策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对机关所有合同、规章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进行法律审查或开展法律分析论证,2022年组织局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141份,代理我局民事诉讼3起;对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程由局“三重一大”监督员参与,法律建议采信率达100%,有效规避了风险,提高了依法决策水平。
6.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需要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进行制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市场准入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7.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列入局机关各科室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 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29件(其中主办22件、分办3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37件(其中主办33件,会办4件),全部办理完毕,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满意率100%。同时,我局将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等政务信息全面公开,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8.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依法调解旅游纠纷,全年处理旅游投诉2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为游客挽回损失2.2万元。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办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案件,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9.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态化。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全部在省政务服务网、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权力项目做到上网信息全面、及时且真实有效。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工作,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事项说明,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0.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局机关网站公示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101项,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窗通办”,委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如期完成所有业务办理项在统一受理平台上五种状态的联调测试工作任务,确保我局所有业务办理项都能在“一张网”上正常办理。
11.全面开展信用监管。事前环节信用监管:配合市信用办完善文旅企业信用大数据,对200余家文旅企业填报信用承诺书,积极推进文旅行业“信易+”惠民产品,协调市图书馆、市体育运动中心和市展览馆参与制定相关惠民措施。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印发《进一步规范城区网吧分级精准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城区文旅市场分级精准管理制度的通知》,实现文旅市场分级精准监管全覆盖。对市区73家网吧按其信用程度、守法经营情况等进行分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不力、创文工作落实不到位、信用等级差、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网吧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
12.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订出台《关于印发襄阳市文化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清单》和《襄阳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减轻适用范围的通知》对文化旅游领域18类轻微违法行为,在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通过“纠正”替代“处罚”的柔性执法,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框架下,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执法环境,让企业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新业态、新模式,从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能
13.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2年共组织召开局案审会3次,审理案件11件。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14.规范精准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先后安排部署春节两会、北京冬奥会、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旅游市场、非法卫星接收设施、宗教场所等专项检查行动11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900家次,累计立案查处30起,处罚没款约12.3万元,发布3期典型案例通报,“查处一个、震慑一片”警示效果明显,文旅市场环境更加规范有序。
1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完善了“管理精细、装备精良、组织精密、检查精准、问询精巧”“六精”工作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执法监管;细化完善各类执法操作指引,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文书填写指南》《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用语规范指引》《执法支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案卷评审和交叉互评,提升案卷规范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同时创新开展三年“强兵”系列培训,2022年先后举办“育才·强兵”系列培训3期64课时,高质量承办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发布案卷评查通报3期,执法人员整体综合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16.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任务分工,全方位配合全市法治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以及各大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开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局网站,微信定期更新普法信息,解析典型执法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局机关开辟法治图书角,图书馆设,博物馆、群艺馆等各文化场馆以及各大旅游景区通过户内户外大屏、LED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
17.积极开展主题活动。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利用“5·19旅游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结合普法“六进”开展进乡村、进学校、进景区等系列普法活动。二是拓宽宣传阵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加大传播力度,充分组织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