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

来自: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5-03-12

序号

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检查依据

线索来源

检查结果

检查方式

1

襄城区麦都汇娱乐中心(个体工商户)

2025年1月24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举报、投诉

该企业正在营业,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未取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现场检查

2

襄城区田彭书店(个体工商户)

2025年2月7日

接到投诉反映该店在拼多多售卖的图书涉嫌为侵权盗版出版物,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之规定。

举报、投诉

该书店以居住房屋申请注册的经营,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在发现其发行非法出版物。同时该书店注册地址为闸口路10号与实际经营地址在闸口路26号不符,执法人员要求其变更经营地址,并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增加网络销售资质或在宣传部备案,并要求其合法合规经营。

现场检查

3

襄城区华莱士炸鸡汉堡宝通路店、襄城区山水家园华莱士快餐店、襄城区盛景名门快餐店、襄城区华莱士东街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2025年2月10日

接到举报反映襄城区有4家华莱士门店在2023年1月发行的定制老黄历涉嫌为非法出版物,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下列出版物:(二)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之规定。

举报、投诉

执法人员对举报的4家华莱士门店进行了核查,未在举报的4家门店发现有发行定制老黄历的行为,经询问,工作人员陈述2023年1月开展过送老黄历的活动,以后就再没有开展过类似活动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执法人员向其开展了普法宣传并发放了出版物行业普法告知书,要求其合法合规经营。

现场检查